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首创监管“包容免罚” 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围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首创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监管模式,制定发布“包容免罚”清单,对“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经营者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给予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改变以往重处罚、轻规范的监管模式,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介绍,近年来营口片区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门槛,一大批新个体工商户、企业进入市场。某些市场主体对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容易产生一些轻微违法现象。营口片区梳理行政处罚案件类型,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制定《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明确了对营口片区内运营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首次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的具体情形。

“包容免罚”清单监管模式将便利监管、精准监管通过清单化落实,改进监管方式,从以罚款为主的相对单一监管方式向综合监管转变,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监管理念,推动政务监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同时,只是免除了财产处罚,并不免除其他种类处罚,经营者首次违法被免罚后如未改正,执法监管部门仍然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避免市场主体因免予罚款而藐视法律法规现象的出现,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包容空间。该成果入选国务院自贸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已在全国复制推广。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电子台秤没有进行周期检定,该行为违反了《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应处以罚款。鉴于企业首次出现此违法行为,并在执法人员告知后立即进行了检定,执法人员对此次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营口片区建立了免罚清单动态调整模式,目前,免罚事项清单由自贸片区设立之初的56项扩大到116项,共处理32起包容免罚案件,累计为企业免除罚款59万元。“包容免罚”清单监管模式实施以来,有效提升了市场活力,营口片区新增注册企业8600多户、税收24.5亿元,是挂牌前的9.3倍。(记者高汉雷)

关键词: 行政处罚 监管模式 市场主体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