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资讯】奥联电子涉嫌信披违规遭投资者索赔 相关起诉获法院回复“符合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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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深陷“履历造假门”风波的奥联电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作为全面注册制后第一个被证监会公开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奥联电子近期或陷入投资者索赔诉讼。

5月18日,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日受奥联电子投资者委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5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符合立案条件”。

“现在咨询的人还是挺多的。5月16日去立案的是黄先生一个人,起诉金额约20万元。下周大约有六七个人要去立案,可能金额会越来越大。”郑名伟律师表示。

近日亦有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将提交相关立案材料。“目前已有数十位投资者在咨询索赔事宜,部分投资者已办妥提交诉讼的相关手续,正在进行损失核算,我们将在近期提交首批投资者的立案材料。”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立案意味着进入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在全面注册制时代,这个案件关注度很高。”郑名伟表示,不过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存在重大的虚假陈述,投资者才能获得赔偿。

“与财务造假等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相比,奥联电子发布合作对象不实简历的行为较为特殊,这也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难点。”王智斌表示,预计原被告会在奥联电子的案涉行为是否构成虚假陈述等方面进行激烈交锋,此外,奥联电子案涉行为是否具备重大性、投资者交易行为与奥联电子案涉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因果关系、投资者损失与奥联电子案涉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亦会成为争议焦点。

“虽然奥联电子的案涉行为不是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但从股价的走势来看,该事件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投资者受到误导也是很明确的,我们对投资者最终获得实际赔偿持乐观态度。”王智斌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投资者维权在路上,奥联电子以及其董事长、总经理等人近日均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这也就意味着,奥联电子至少一年之内失去了定增的资格。

“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奥联电子本次事件的实质在于上市公司对于公告内容的审查流于形式,股价大幅波动的后果不仅伤害了投资者,奥联电子自身也将面临行政处罚以及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如果上市公司不能提高信披意识,该类事件还会发生。”王智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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